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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8]5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2008-05-1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文号:国税发[2008]52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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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就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后,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自2008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 秦皇岛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文昌路46号茂业中心A座33层01号

    0335 - 3296819

  • 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院甲1号北岸1292三间房创意生活园区4-315

    010 - 5862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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