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钧正动态
  • 钧正服务
  • 钧正团队
  • 了解我们
海关总署2011年第46号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46号--关于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2011-07-20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46号--关于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文号:海关总署2011年第46号公告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7-20
—————————————————————————————————————————————————————————————————

  2005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自2005年7月22日起,期限为5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期终复审调查结果决定,自2011年7月22日起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1年7月22日起,海关对申报进口原产于俄罗斯、日本的三氯乙烯(税则号列为29032200),继续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35号的相关规定征收反倾销税。

  特此公告。

  • 秦皇岛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文昌路46号茂业中心A座33层01号

    0335 - 3296819

  • 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院甲1号北岸1292三间房创意生活园区4-315

    010 - 58621698

  • Copyright©河北钧正税务师事务所

    备案号:冀ICP备19023191号-1

    冀公网安备13030202003839号
    技术支持 创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