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委会[2011]13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税率的通知
2011-06-24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税率的通知
文号:税委会[2011]13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6-24
—————————————————————————————————————————————————————————————————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税率,其协定税率表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